第114章 路途(第3/4 页)
家寻常儿郎要买笔习字,刚想推一些价格适中的就被许宴知开口一句惊到。
她只问:“有是没有?”
掌柜的连忙道:“有是有,这是这价格……”
许宴知说:“包起来吧。”
掌柜的又惊又喜,这玳瑁本就珍贵,羊毫也是毛笔极佳,他早年咬牙花了不少得了这么一支,却是无人问津,一是真正知其珍贵的不多,二是价格实在太高,多数人宁愿只用平常毛笔也不愿用这玳瑁羊毫笔。
掌柜的头一回见这般豪爽之人,当即乐呵呵的去包笔。
“这位公子,三百两银子。”
许宴知神色未变,拿了银票就给了掌柜。
付白和张戬当即面色一白,寻常毛笔市价便宜的不到一两,稍好些的二两到五两银子不到,家室好些的也只用十两的笔,付白见过最贵的便是五十两一支的笔,从未听闻什么笔要花三百两银子。
张戬本想拦一拦许宴知,却被付白拽了袖子,示意他莫开口。
之后许宴知拿了笔走出来,付白这才说:“大人,需要给洪大人卖这么贵的笔吗?”
一支玳瑁羊毫笔,三百两银子其实不算贵。她道:“买便买了,还能后悔不成?玳瑁本就稀有珍贵难以获取,再加上羊毫工序复杂也是上品,三百两不算贵。”
付白噤声,到底是他俩见识短了。
许宴知倒是无所谓,左右她又不是买不起,她只是想着,既要送人那便是要拿得出手的,倒也无关送给谁,只要是送人她便都是这般想。
买笔是因听闻洪辰溪练字,选玳瑁羊毫笔是因毛笔本就寻常,她若随意送了只觉拿不出手,便只是笔她也要上品。
她现下被一酥饼铺子吸引,将笔随手扔给张戬就去买饼。
张戬只觉这笔如烫手山芋一般,不敢拿也不敢扔,紧紧抱在怀中。
突然有一女子猛然跑过,撞了李忠明的肩使他往后一退,好巧不巧踩了东西脚下不稳,他下意识想伸出手保持平衡,却一想怀里这东西值三百两便是咬了牙死死抱住,终是身子不稳直直倒下去。
许宴知正吃着酥饼一扭头就瞧见了地上的张戬:“……”
付白连忙去扶他起来,语气不善道:“这位姑娘撞了人也不会道歉的吗?”
那姑娘又折返回来,“分明是他自己没站稳,他一个大男人被我一个女子撞一撞就要倒,羞不羞人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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